Cracker Jack :Cracker Jack

更新时间:2024-09-21 19:50

Cracker Jack是一种由百事食品公司旗下的美国零食,主要由糖蜜味的焦糖裹层玉米花和花生混合而成。该零食以其包装内附的玩具而闻名,这一特色始于1896年。一些食品历史学家认为Cracker Jack是第一种垃圾食品。Cracker Jack与棒球文化密切相关,1997年以来,该品牌由Frito-Lay公司拥有和市场营销。2016年,Frito-Lay宣布停止提供玩具礼品,并替换为可用于下载棒球主题游戏的QR码。

简介

Cracker Jack   是焦糖裹层玉米花和花生混合成的一种零食,目前为百事公司食品公司旗下的商标。它最著名的特色是包装内都附有一个玩具。华文区有照crackerjack原意译成好家伙玉米花和照淡褐色外型译成琥珀玉米花者,但目前在华文区尚未有官方名称。

产品历史

★1893年:费德里克·威廉·洛克翰(昵称为费地兹)和他的胞弟路易斯开始批量生产由玉米花、糖蜜、花生调合成的混合零食,并在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览会贩售。此零食在那时并没有名字,当时被称作“糖浆玉米花与花生”。

★1896年:洛克翰设计一种方法使玉米花的核仁分离。由于每批产品在鼓型的搅拌机中被混合,因此添加了少量的油。油的成份是商业机密。混合物如结成大型块状,在今日仍是难以处理的。另外,“Cracker Jack”在这年成为此产品的商标,来源为一个推销员对此零食的赞叹语“That's Cracker Jack!”(真是好东西!)。

★1912年:首次在Cracker Jack包装盒中附送奖品。近年来小玩具、饰品等奖品(食玩)增加,取代写有谜语、笑话、图画或小乐谱的纸片赠品。

★1918年:零食开始有象征物——“水手杰克和宾果狗”——出现在包装盒上。

★1964年:博登食品和百事食品竞争Cracker Jack的产品生产权。最后博登食品胜出,收购了Cracker Jack公司。

★1997年:百事食品收购博登,Cracker Jack正式列入百事食品的旗下。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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